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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办理常见问题

文章来源:企业管理公司 类型:常见问题 日期:2017-12-08 17:30:26 分享:
       在建筑资质申报中我们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广东东方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下面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解答:

       常见问题一:哪些申报材料可认定为办公场所证明材料?申报资质要求的租赁合同,可以用以法定代表人名义租赁的办公场所吗?
       权威解答:(1)住建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中对办公场所材料要求为: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如确有困难不能提供产权证材料的,企业同时具备下列办公场所申报材料可认定为办公场所产权证材料:①企业办公场所属租赁的,企业提供房管部门对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材料;②企业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第三点规定,提供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场地使用证明。
        (2)申报资质要求的租赁合同,必须以本企业的名义,不可以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个人名义租赁。

       常见问题二:企业人员购买社保有什么要求?
       权威解答: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
       结合我市实际,建议企业提供如下社保证明材料:(1) 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经社保部门盖章的单位人员名册信息表;(2)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以上材料的样表请查阅“资料下载”栏。

       常见问题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总工程师吗?企业如何明确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文件?
       权威解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不一定是企业的总工程师。企业的总工程师可以是某类资质要求的技术负责人。
       企业申请1个或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注册执业资格(如要求)应满足各类资质标准要求,在申请表中明确每个类别资质的1名技术负责人。同一个技术负责人只要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可以同时明确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不需要提供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技术负责人有个人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中的附件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企业技术负责人业绩有具体指标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中应按照资质标准要求列明“项目规模指标”。建议附件资料中提供技术负责人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列明业绩工程的“项目规模指标”。

       常见问题四:技术职称人员包括经济类及教学、研究人员吗?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如何考核认定?
       权威解答:职称是指设区的市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职称人员是指取得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经济类人员,也不包括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职称人员均指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人员,其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且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申报人员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人员组成,且每个专业至少有1人;《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了限定,但未要求专业齐全的,按照相应专业的申报人员数量达到标准要求即可,每一类专业人员数量不作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未对技术职称人员专业作限定,但要求部分专业齐全的,按照要求齐全的专业至少有1人,其余申报人员专业不作限定。

       常见问题五: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相关专业”怎么样认定?
       权威解答: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进行考核,但需要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及毕业证书。

       常见问题六: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涉及职称人员的专业主要有哪些?
       权威解答:标准要求的职称专业主要情况如下:
       (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4)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5)冶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冶金工程、金属冶炼、金属材料、焦化、耐火材料、采矿、选矿、机械、建筑材料、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动力、测量等专业职称。
       (6)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7)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8)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9)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常见问题七:提供的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相近,能否申报认定?
       权威解答:(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的“资质申报常见问题”内容,提供的技术职称人员的专业与标准要求的专业相近,且资质许可部门认可的是可以申报的。如:《标准》中结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等专业;岩土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地下工程、水文地质工程、隧道工程、矿山工程、地质勘探与矿山等专业;机械专业包括:机械工程、自动化、机电工程、设备工程、自动控制、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设备、机械电气等专业;焊接专业包括:焊接技术与工程、压力容器、金属材料、热工(热处理)、机械制造(制造工程)、锅炉、材料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光源与照明专业包括:电光源、光电子技术科学、光电信息工程、光学、光学工程等专业。
      (2)根据省住建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常见问题”内容,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可按电气专业职称认可;热能与暖通空调可按暖通专业职称认可;环境保护可按环保专业职称认可;冶金热能动力、冶金设计可按冶金专业职称认可;工业自动化可按自动化专业职称认可;道桥可按道路与桥梁专业职称认可;水工环可以按照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岩土专业职称认可。岩土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地下工程、水文地质工程、隧道工程、矿山工程、地质勘探与矿山等专业;机械专业包括:机械工程、自动化、机电工程、设备工程、自动控制、机械设计、机械制造、机械设备、机械电气等专业。企业提交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显示为焊接、金属材料、热处理等专业的均可认可为焊接专业职称。

       常见问题八: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有哪些要求?
       权威解答:申报企业提供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颁证单位应在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发布的颁证单位范围内(具体详见省住建厅网站栏目“粤建网>行政许可>人员政策”)。

       常见问题九:如何考核企业现场管理人员?
       权威解答:以企业提供的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中注明的岗位种类为准考核。《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M人,且A员、B员、C员等人员齐全”,是指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M人中至少有A员、B员、C员各1人,其余人员可以是除A员、B员、C员以外的其他,但现场管理人员总数应不少于M人。


       常见问题十:企业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哪些要求?

       权威解答:申报企业提供的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颁证单位应在住建部及省住建厅发布的颁证单位范围内(具体详见省住建厅网站栏目“粤建网>行政许可>人员政策”)。


       常见问题十一:如何考核企业技术工人?

       权威解答:企业以其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技术工人作为企业主要人员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提供其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劳务企业的章程及其为技术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未对技术工人的工种做出要求的,可提供任何工种的技术工人;《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工种做了限定,且要求工种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由相应工种人员组成,且每个工种至少1人;《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技术工人的工种做了限定,但未要求工种齐全的,是指申报人员中包括相应工种即可,每一类工种人员数量不作要求,但人员数量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常见问题十二:混凝土企业申报资质前需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权威解答:企业需先办理“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项目意见书”,具体办事指南请查阅我委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办事指南〉办事机构〉散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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